发布时间:2026.09.20
一、项目概况
因工作需要,现就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项目预算25200.00元。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二、项目内容
干部人事档案全流程数字化加工服务,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系统更新及维护。
三、项目数量
干部人事档案约150卷(其中数字化制作、信息采集服务约40卷,近三年新增散材料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约110卷),以实际数量为准。
四、技术参数及要求
1.符合《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GB/T33870—2017)。
2.按要求做好学院数字化干部人事档案与上级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测试工作。
3.全部档案完成数字化制作后,对照《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单位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数据备份及后续维护工作。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及保密管理能力。
4.近3年具有2个以上同类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业绩。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完善的档案保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质量管控体系。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要求
1.响应供应商需以“附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单的格式及要求进行报价。
2.响应文件报价均为非选择性一次性报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来院工作人员食宿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在内的所有一切税费等。
3.一项响应文件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响应报价。
4.供应商必须提供合法合规的发票。
5.响应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料负责,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6.如采购人对该询价项目有澄清说明,响应供应商应以澄清后的要求进行报价。
七、响应文件组成
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单位,将以下材料装订成册(1份),密封后提交我单位(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1.响应函;
2.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单;
3.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响应供应商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经办的无需提供);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复印件;
6.近三年相关业务统计表(附合同复印件或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
7.针对本项目的档案数字化服务工作方案;
8.技术团队配置情况表。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材料将被拒绝。
2.递交方式:密封送达或邮寄。
3.递交地址:江西省井冈山市茨坪镇红军北路6号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
4.开标时间:2026年10月8日17:30(北京时间),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5.若报价截止时间收到报价文件不足3家,学院有权自主处理。
6.无效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文件不参加询价采购:
(1)响应文件响应函和报价单未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询价公告要求的;
(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
(4)响应报价高于询价公告设定的采购预算;
(5)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公告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6)响应供应商不接受对其报价文件算术错误更正的;
(7)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9)询价公告规定的其他认定否决的情况。
九、评审小组
1.评审小组按照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相关规定组织。
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与响应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公正评审的;
(2)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响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4.评审: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十、评审办法
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即全部满足询价公告实质性要求即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评审总价且响应总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推荐为候选成交供应商。如出现2家(或以上)供应商最低评审价相同,则进行二次报价,确定报价最低者为候选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保留就供应价格与候选成交供应商继续谈判的权利。
2.响应文件的澄清 :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需要,在监管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响应供应商须做出书面答复。
(2)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响应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响应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规定时间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响应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三次)或者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响应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3.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时,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终止询价,如认定具有竞争性,则继续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4.评审小组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报价评估时,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响应文件报价汇总表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须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未按照询价公告已明确的数量报价的,须按照询价公告的数量进行修正,修改合价。
十一、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采购项目应予终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响应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估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二、疑问澄清
对本次询价公告的疑问,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本询价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联系。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796—6568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