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19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60000元。
项目概况:对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4台网络安全设备采购一年期原厂维保服务,包括定期巡检、硬件保修、系统升级和特征库升级等。
二、采购项目需求
1. 维保设备基本情况: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品牌 | 数量 | 序列号 | 采购时间 |
1 | 防火墙(千兆) | Power V6000-FWG1000HG -G008(千兆)V3.0 | 网御 星云 | 2台 | NT00730741 NT00730742 | 2023年 6月15日 |
2 | 日志分析产品 | V3.0Leadsec-RS-FGPK1600 | 1台 | NT00727204 | ||
3 | 运维安全产品 | 天玥运维安全网关V6.0 OSM-7800-CFT | 1台 | NT00728435 |
2. 服务要求:
2.1购买网络安全设备原厂商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提供的售后服务,提供1年期硬件保修、特征库升级和现场维保、巡检服务;维保期内至少提供2次原厂巡检维护服务,出具原厂巡检报告并盖章。
2.2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原厂商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 营业范围符合项目需求,具有产品合法经销权,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需于2026年5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以签收时间为准)。
2. 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快递提交,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请将密封投标文件邮寄到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邮寄地址:江西省井冈山市茨坪镇红军北路6号,收件人:熊老师,电话:0796-6568665。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报价要求
1.响应供应商需以“附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单的格式及要求进行报价。
2.响应文件报价均为非选择性一次性报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运输、搬运以及其它相关服务在内的所有一切税费等。
3.一项响应文件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响应报价。
4.供应商必须提供合法合规的发票。
5.响应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料负责,包括成交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6.如采购人对该询价项目有澄清说明,响应供应商应以澄清后的要求进行报价。
六、响应文件组成及递交
1.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详见附件)
1.1响应函;
1.2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单;
1.3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且加盖公章后应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应对询价公告有关交货方式、交货时间、响应有效期、技术参数和功能、质量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指定接收人(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无效,不支持现场递交。
5.无效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文件不参加询价采购:
5.1响应文件响应函和报价单未加盖供应商公章;
5.2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询价公告要求的;
5.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
5.4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公告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5.5响应供应商不接受对其报价文件算术错误更正的;
5.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7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5.8询价公告规定的其他认定否决的情况。
七、评审小组
1.评审小组由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信息管理处(信息中心)按照相关规定组织。
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2.1.与响应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公正评审的;
2.2.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响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4.评审:评审小组按照询价采购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审。
八、评审办法
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即全部满足询价公告实质性要求即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评审总价且响应总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推荐为候选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最低评审价相同,则进行二次报价,确定报价最低者为候选成交供应商。
2.响应文件的澄清
2.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需要,在监管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响应供应商须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交货时间、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但算术性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2.2.书面答复须经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截止时间后,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审、定标的依据。
2.3.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响应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响应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的规定时间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响应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10分钟内联系3次)或者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响应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3.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时,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终止询价,如认定具有竞争性,则继续评审并推荐成交供应商。
九、报价文件算术错误更正
1.评审小组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报价评估时,除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1.1.响应文件中报价汇总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时的,以分项报价表为准;
1.2.响应文件报价汇总表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3.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须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1.4.未按照询价公告已明确的数量报价的,须按照询价公告的数量进行修正,修改合价;
1.5.当各项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须以各项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改总价;
1.6.当报价中有缺漏项,须按照其他合格供应商中相应项目的最高价,修改总价;
1.7.当报价中有招标范围内的重复计项等计算错误,须减去相应重复多计的数额,修改总价。
1.8.评审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修正响应报价,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作为评审价。
1.9.按上述方法对响应报价的修正,须取得响应供应商的书面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数额。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数额,则其响应文件将作否决响应处理。
1.10.采购人对评审小组在评审时未校正出的响应报价算术性差错,一旦成交,将按照上述原则对该算术性差错进行修正并按修正前后较低的价格认定合同价。
十、合同价的认定
按询价公告第九条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在响应供应商同意后对响应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以修正前后较低的响应报价认定合同价,但不免除响应供应商在采购范围内所有须尽的义务。如响应供应商不接受,视为放弃成交。
十一、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采购项目应予终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响应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二、疑问澄清
对本次询价公告的疑问,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天前,可按本询价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十三、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采购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不负责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价公告在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网站公告栏(https://www.celaj.gov.cn/)上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
地 址:江西省井冈山市茨坪红军北路6号
联系人:熊老师
电话/传真:0796-6568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