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习时报》(2023年12月22日A9版) 银元 发布时间:2023.12.25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加强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业务指导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和《规划》,对于做好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业务指导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坚守一条主线:始终把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落地落实,作为业务指导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条例》关于主题主线的规定和《规划》关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的要求,为做好党校(行政学院)业务指导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基本遵循。
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的业务指导,既有行业部门业务指导的一般性要求,更有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鲜明特征和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的自身特点,其中最鲜明的特点就是,通过督促指导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和贯彻落实工作,切实把学习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教学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重点加强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研究,更好推动其落地落实、入脑入心。
明确一个定位:始终把不断提高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办学水平,发挥党校(行政学院)主渠道作用,作为业务指导的根本目标。《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党校(行政学院)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的地位和作用。《规划》要求以教学督导、师资培养、质量评估为重点,强化上级党校(行政学院)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2020年至2022年,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会同中央组织部,对全国33所省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开展了首次办学质量评估,达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的目的,有力推进了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办学治校质量和水平整体提升。评估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强化业务指导,需要进一步紧扣提升办学水平这个核心,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对标《条例》和《规划》要求,对评估指标进行优化调整,更好地指导督促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有针对性地提高办学水平,更好发挥党校(行政学院)主渠道作用。
突出一个重点:坚持把补齐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建设短板,持续加强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分类建设工作力度,作为业务指导工作的攻坚任务。《条例》和《规划》对加强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建设,特别是推进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建设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划》明确要求,深化和巩固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分类建设成效,逐步实现应建尽建,因地制宜推进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和办学模式创新。“应建尽建”要求的明确提出,进一步强调了县级党校(行政学校)不是办不办、建不建的问题,而是怎么办好、怎么建好的问题。
近年来,各级党委普遍重视和加强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工作,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条件的县级党校(行政学校)进行分类指导、分类建设,有力提升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但是,县级党校(行政学校)数量大、类型多、情况复杂的基本面尚未改变,并且呈现出发展建设不平衡的新特点,县级党校(行政学校)仍然是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建设的短板。(下转2版)这就要求,认真落实《条例》和《规划》要求,不断加强对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建设发展的调研力度、研究力度和支持力度,在系统总结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分类建设实践经验上下功夫,多措并举、因地制宜,推动办学体制改革和办学模式创新,更加有效地发挥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在培训基层干部和党员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用好一个抓手:始终把发挥上级党校(行政学院)示范引领作用,作为做好业务指导工作的有力抓手。《条例》规定,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作为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规划》强调“强化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对乡镇(街道)党校的业务指导”。这充分说明,上级党校(行政学院)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业务指导是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本职工作所系,也是共同责任所在。
强化上级党校(行政学院)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本质上就是要进一步发挥上级党校(行政学院)的示范引领作用,核心是要不断提高业务指导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实践证明,解决基层党校面临的师资力量不足、办学条件不强、办学不规范等难点问题,需要把激发内生动力与注入外部动力有机统一。最为直接、最为有效的方式,就是上级党校(行政学院)主动搭把手、拉一把、扶一程,充分发挥上级党校(行政学院)在课程体系、学科建设、教学方法、科研资源、师资队伍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同听一堂讲”“共备一门课”“齐研一个题”“用好一张网”等方式,加强优质教学资源、科研资源、师资资源等的统筹和共享力度,指导和督促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更好履职尽责,不断提高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整体办学水平。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办公厅地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