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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内法规形式对党校业务指导的新规定

  党校(行政学院)事业是党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业务指导是办好党校的重要手段。《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中央党内法规形式对党校业务指导做了规定,为新时代党校业务指导提供了基本遵循。
  新高度:从党的建设全局来认识
  党校姓党根本原则之规定。党校因党而立、为党而兴,伴随着党的事业发展走过了辉煌的历程。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先后7次召开全国党校工作会议,201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指出“党校姓党是天经地义的要求”。全国已形成比较庞大的四级办学体系,按照《条例》,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党(工)委也可以设立党校。无论哪一级党校,都是党委主办、主管、领导,都“姓党”。业务指导的第一任务是促使所有党校及全体党校教师都姓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之所需。我们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的建设和党校工作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繁重。这要求我们始终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更好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提高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能力;进一步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主动迎接和敢于战胜各种困难与挑战。党校要胜任光荣而艰巨任务,须臾离不开强有力的业务指导。
  党校职责使命之要求。党校承担着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基本职能,培养党员干部和党的执政骨干,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性教育为主业主课,不是一般的学校,培养的不是一般的学生。党校办学方向、办学原则、领导体制、培训目标具有高度一致性,发展规划、师资建设、教材编写、学科建设具有严密的系统性,学员管理、学风建设具有严格的纪律性。加强业务指导,是关系到“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校”“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校系统”的重大问题。
  新理念:坚持指导性与指引性兼备
  把握职能特点指导的理念。业务指导具有以下特点:属性上的政治性和专业性,体现在“姓党、名校”;结构上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强调顶层设计、上级统筹;关联上的内部性与协同性,大部分是校内事务,校外事务需要指导者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同;职责上的权利性和义务性,上级党校有权有义务指导,下级党校有权要求和有义务接受指导;作用上的指导性和引领性,下级党校应当听,不可不听;效力上的非隶属性和非直接性,不直接决定和干预下级党校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条例》将业务指导职能置于第二章“党校(行政学院)的设置和领导体制”,彰显其地位和作用。
  开放性指导的理念。业务指导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教学科研指导,是全方位、开放性指导。党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上级党校对下级党校的指导,既代表上级党校本身,从某种意义上也代表了上级党委,涉及下级党校职能以外的事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应当重视和采纳。制定党校系统建设和发展规划,市级以上党校是制定主体,居于主角和主导地位,相关部门应当结合职能做好配合协同工作,党委政府应当为规划实施提供切实保障。对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党校办学治校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调研检查,提出指导性意见,下级党校应当听取,当地党委政府也有按照“指导性意见”做好工作的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按需指导的理念。解决问题是业务指导的生命。基层党校特别是县级党校存在的主要问题,比如,编制身份标准不统一,一些地方有全参公,有全事业,有既有参公又有事业,造成行政管理和教师两支队伍都不稳定;一些地方将党校完全等同于机关对待,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立“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的党校教师管理体系”和《条例》建立“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求难以落地;相当一部分县级党校经费有缺口,“找米下锅”“条子财政”现象较为普遍,建设立项困难等。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抓住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做到指得准、导得正、有实效、受欢迎。
  新格局:实现系统联动和内外融通
  工作格局:上级党校的枢纽地位。上级党校是业务指导的发令枪,业务指导完全取决于上级党校的作为。上级党校应当在抓好自身各项工作的同时,腾出一只手抓业务指导工作。对建设标准、机构性质、教学方针、学科建设、分配机制、教师待遇等政策性强的事务,宜由省级以上党校统一提出宏观指导意见,实施政策指引,基层党校以此为依据开展工作,争取支持。
  内容格局:教学科研主干和其他方面跟进。明确教学科研为第一指导,所有指导都围绕教学科研进行。比如,增加校长班、师资班的频次,有影响的大型学术报告给基层党校安排一定比例的票额;建立共享的师资库、授课专题库,供基层党校选择,以菜单式方法推行免费送教工作;开展课题申报、决策咨询辅导,提高成功率和课题研究质量,促进智库建设。校园基本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后勤行政管理、校园文化建设、信息化、图书馆等领域的业务指导都应紧紧跟上。
  协同格局:党委政府保障和有关部门支持。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把党校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内容,加强党校基础设施、师资培养、现场教学基地建设和日常经费保障,支持党校实施综合性的办学创新,地方主要领导亲自到党校讲课,将有力推进党校建设。组织部门牵头下达干部调训计划,强化参训刚性约束,支持党校开展办学评估,具有关键作用。纪检监察机关把学员学风建设纳入监督范围。党校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兼任校长的领导体制优势,及时汇报请示重大工作和重要问题,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善于打通外部环节。从而形成党委负主责、党校唱主角、部门齐配合的新格局。
  新手段:丰富业务指导的有效抓手
  以规划促建设。《条例》将制定党校系统建设和发展规划职能排在业务指导五项职能第一位,抓住了党校系统建设的关键。在地方党校建设规划中,省级党校的作用尤为重要。规划应当明确办学原则、办学方针等共性要求,明确不同层级、不同人口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党校建设具体指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紧密结合。规划还应当坚持统分结合,做好各个专项规划,使党校办学各项指标有坚实可靠的承载。
  以政策激活力。围绕“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的党校教师管理体系”和“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充分用好政策,积极争取政策,实现管理人员和专技人员两支队伍同步发展。在规范性要求上,秉持“管好参公,激励专技,区分职务行为和学术行为”的思路,高度重视引进和培养人才。鉴于不少基层党校基础设施严重落后,争取对必要的提质升级、搬迁建设不简单地以“楼堂馆所”对待,逐步改善办学条件。
以评促优。党校办学工作急需立标杆、树引领,以评促优是党校业务指导十分见效的手段。省级党校面向全省开展精品课、样板课评比和教学比赛、科研评奖,开展示范性县级党校评定,对获评党校授牌,是立标杆的具体措施。还应进行常态化检查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典型,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把以评促优、以评促改的抓手做实做牢。
  〔作者系湖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副校(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