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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坚持和突出党校姓党这一根本政治原则

  《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穿其中,充分体现党中央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新要求。学习贯彻《条例》,要始终突出、牢牢把握党校姓党这一根本政治原则,把党校姓党贯穿于办学治校全领域、全过程。
坚持党校姓党,决定于党的根本属性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初心使命。党校是党的学校,党的根本属性决定了党校的政治属性。《条例》明确规定:“党校(行政学院)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这一性质定位充分表明,党校(行政学院)有着不同于一般学校、阵地、机构和智库的特殊性,党校姓党始终是其最核心的内涵、最鲜明的特质、最显著的标志。《条例》将坚持党校姓党放在办学原则的首要位置,并作为主线贯穿始终。这要求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必须始终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一切教学活动、一切科研活动、一切办学活动都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政治建设统揽党的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校;坚持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做到党的理论发展到哪里就培训到哪里,党委工作部署到哪里就跟进到哪里,以用学术讲政治的丰硕成果检验党校人对党的忠诚。
坚持党校姓党,源自于党的红色基因
  党校因党而立、为党而办,党校事业是党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早在1924年5月,党的第一次中央执委会扩大会议就指出:“党内教育的问题非常重要,而且要急于设立党校养成指导人才。”1925年1月党的四大提出:“设立党校有系统地教育党员。”1926年2月党中央特别会议通过《开办最高党校问题的决定》。
  1933年3月在瑞金创办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为中央党校的前身,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陈云、张闻天、董必武、瞿秋白等亲自到校讲课或作学术报告。1935年11月中央党校在延安复校,1941年毛泽东发表《改造我们的学习》,1943年3月毛泽东亲自兼任中央党校校长。中央党校成为高中级干部的集结地、培养革命骨干的大摇篮,为党培养了大批领导骨干,为革命和建设的胜利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改革开放以来,党校紧紧围绕党的事业全局,为推进党的理论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贡献。改革开放后到十九大前,中央先后7次召开全国党校工作会议,并于1995年9月、2008年10月、2009年12月先后出台《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行政学院工作条例》,2019年10月再次修订出台《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习近平任中央党校校长期间亲自讲课19次,这十九讲是指导党委办党校管党校和党校做好工作的经典理论著作、科学方法论著作、深刻的哲学著作、重要党建著作。201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党校姓党”的根本原则和根本遵循,明确党校工作重心是抓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为新时期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指明了方向。
坚持党校姓党,贯穿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
  《条例》明确,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是党校(行政学院)的四大基本职能。这是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党校(行政学院)职能作用作出的新定位,进一步扩展了党校(行政学院)职能,为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条例》明确,党校(行政学院)承担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干部、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党员;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等八项基本任务。《条例》明确,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坚持对党忠诚,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等六个方面的目标。围绕上述职能定位和任务要求,《条例》进一步明确,教学是中心工作,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是主业主课,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办学第一任务;学科建设是基本建设;教材建设是教学的基础工程;科研工作是发展的基础支撑;学员管理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学员政治素质是教育培训第一目标;人才队伍建设是事业发展的关键,政治合格是人才队伍建设第一标准;良好的校风和学风是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是各项工作运转的重要保障。《条例》的上述规定,把党校姓党的根本要求贯穿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
坚持党校姓党,夯实用学术讲政治基本功
  党校姓党名校,既是党委重要部门,又是党的政治学校,用学术讲政治是党校人的本分,也是基本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校要旗帜鲜明、大张旗鼓讲马克思主义、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讲共产主义,旗帜鲜明、大张旗鼓讲党的性质、讲党的宗旨、讲党的传统、讲党的作风。”《条例》关于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咨询等方面的规定,充分体现了用学术讲政治的要求,制定教学和科研规划,确定教学和科研任务,设置教学和科研内容,创新教学和科研方法,都要坚持用学术讲政治的基本立足。要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在立根固本上下真功夫、练硬本领,成为铁骨铮铮的“布道者”和“熔炉工”;把握好政治立场坚定性和科学探索创新性的有机统一,不能把探索性的学术问题等同于严肃的政治问题,也不能把严肃的政治问题等同于探索性的学术问题;学科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为重点,形成突出党校(行政学院)特色、满足干部培训需要的学科体系;科研和决策咨询坚持政治立场坚定性和科学探索创新性的有机统一,严明政治纪律,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加强对各种社会思潮的辨析和引导,敢于发声亮剑,善于解疑释惑,建设好、守护好党校(行政学院)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前沿阵地;创新教学方式,大力推行研究式教学,综合运用讲授式和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互动式教学方法,加大案例教学力度;坚持精益求精,打造用学术讲政治精品课、样板课,突出问题导向,找准学术接口,构建学理框架,增强课程整体性、系统性、逻辑性,真正使课堂“活”起来、理论“立”起来、党性“亮”起来,使党校教育不仅能够震撼一瞬间、激动一阵子,而且能够铭记一辈子、影响一辈子。
坚持党校姓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校要求
  从严治校是管党治党要求在党校(行政学院)的贯彻落实,是党校姓党不含糊、不偏离的纪律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校是党的重要窗口,必须保持风清气正。”《条例》明确要求,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校规校纪,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的原则和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校(行政学院)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校风学风大为改观,得到学员肯定和社会好评。贯彻落实《条例》,要始终坚持把从严治党要求和从严治校方针结合起来,把校风建设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进一步严明校纪校规,抓严抓实教风学风、机关作风、学术风气治理,综合运用思想教育、纪律约束、制度规范等手段,进一步巩固发展从严治校成果。强化纪律教育,在教职工和学员中经常性开展以政治纪律教育为重点、以党规党纪和校规校纪为内容的学习教育,引导教职工和学员不断增强规矩意识、底线意识、法纪意识;强化监督管理,抓住教风学风、机关作风、学术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对各类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强化制度建设,用制度治校管人,使各类规章制度更好转化为治校效能;强化质量建设,坚持高标准办学,把质量立校作为工作重要抓手,实现教学科研质量和管理服务质量同步提升。
  〔作者系湖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副校(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