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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要求把培训延伸到税务人才培养各阶段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强调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基层一线和业务骨干培训,把培训贯穿于干部能力提高的每个环节,延伸到税务人才培养的每个阶段。

  “十一五”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将重点抓好司局级领导干部轮训和处级领导干部培训工作。每年,国家税务总局要在税务党校等培训基地安排长、中、短结合的各类班次,有计划地培训司局级领导干部150人左右,确保司局级领导干部5年轮训一遍;举办1期司局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集中研讨税收事业发展与改革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举办2至3期司局级领导干部脱产培训班,进行税收业务、更新知识和党校培训。

  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视频培训、网络培训、培养师资和骨干、组织考评等方式,继续推动以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员、稽查人员、反避税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和税收统计分析人员等“六员”为重点的各类岗位培训和各类人员在岗综合培训,力争通过5年努力,使所有办税服务厅工作的人员能够独立规范地办理大厅征收业务。

  税务系统还将抓好专业骨干培训,着力培养高素质、高层次、复合型的人才队伍。逐步形成层次、专业结构合理的税务公务员队伍。到2010年,使各地税务机关取得相关考试合格资格人员占本地区干部人数比例比2005年提高1至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