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选择:中文 | EN
您好,欢迎来到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官方网站!

院领导跟班、部门主任带班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培训工作,规范院领导跟班和部门主任带班,特作出以下规定。

  一、实行重要班次院领导跟班制度。院领导每学年跟班不少于一次。

  二、院领导跟班,由培训部作出安排,报分管院领导和常务副院长审定。

  三、院领导跟班的主要职责为:出席班级的开结班式,参与包括专题教学、现场教学和社会实践等教学环节,掌握带班工作情况,听取学员对学院的教学、管理、服务工作意见。

  四、实行部门主任带班制度。部门主任每学年带班不少于两次,担任班级组织员。

  五、部门主任带班,由培训部统一安排,报分管院领导审定。

  六、部门主任担任组织员时,要全面、认真履行好组织员工作职责,掌握班级实时运行情况,解决存在问题,虚心听取学员意见,及时向院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