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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党校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党校教师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赣党校字〔2020〕32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校,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评审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22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江西省党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1.高级(教授、副教授、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在省、市、县党校(行政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等干部院校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符合党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2.中级(讲师):在省社会主义学院、省总工会干校、江西干部学院等省直干部院校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符合党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申报江西省党校系列教师资格按《江西省党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9年修订版)》(赣党校字〔2019〕12号)执行。
  (二)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与同一级别的职称评定,并按新系列标准条件申报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时间累计计算。
  (三)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奖励项目等业绩材料应在业绩起算、终算时间之内。不在起算、终算时间之内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四)资格审查费和评审费按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将通过“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直接向参评人员收取。具体将通过系统通知参评人缴费。
 三、网上申报 
  2020年职称申报评审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均须通过其用人单位网上申报职称,个人系统账户由用人单位创建。单位账户按照《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组织机构创建规则》(赣人社办字〔2020〕227号)自上而下逐级创建(已创建的单位无需再创建)。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8月3日至30日。申报人员按本通知和系统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材料类型为JPG、JPEG或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学历材料
  1.2002年及之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6位数的验证码(验证码应在2020年12月底前有效);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取得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取得党校学历的,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材料 
  上传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现专业技术资格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所转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上传连续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聘任时间以表上时间为准),系统能自动关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的,申报人员无需再填报。
  (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
  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的经历内容,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文件材料需完整上传;教师课时工作量、成果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若内容较多,则需附封面页、目录页、印章页、含本人签名(署名)页等内容。
  (五)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材料 
  1.论文论著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前一篇或两篇视为代表作;
  2.论文须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www.wanfangdata.com.cn)或维普网(www.cqvip.com)上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
  3.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
  4.论著要上传封面,同时报送原件备查。
  (六)业绩成果—课题(项目)材料 
  1.上传的课题(项目)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 
  2.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立项、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页。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七)业绩成果—奖项和荣誉材料 
  上传的奖励、荣誉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体现教学、科研和资政工作能力水平。
  (八)业绩成果—调研咨询报告材料
  主持完成党委、政府部门委托的调研咨询项目,其成果被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或被采用并产生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上传附相关证明材料)。
  (九)业绩成果—其它业绩材料
  对照资格条件需上传的其它业绩佐证材料,按照资格条件符合性逐条做好排序,上传标准参照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要求。
  五、申报推荐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发挥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无空缺岗位的按“退二进一”“退三进一”等“多退少补”办法过渡。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赣人发〔2003〕35号)要求,坚持“公开、展示、评估、监督”的申报办法,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健全单位内部监督机制,坚持申报数量、申报条件、推荐程序、推荐结果公开公示。
  (二)申报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估,严格把好推荐关,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要对申报人员在系统中填报的内容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时效性进行认真审查并做好公示公开、展示工作,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一律不得报送。
  (三)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齐备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主管部门在推荐报送前,还须以适当方式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四)申报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要及时完成网上审查工作,对被退回材料要及时告知申报人员重新填报。省职称办网上受理高级资格截止时间为9月10日。省党校职称办网上受理中级资格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要及时通知申报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报,逾期将无法申报。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龙虎山大道1866号
  联系人:钟芦林  电话:0791-86858966(申报高级)
            熊迎芳 电话:0791-86858037(申报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