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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关于印发《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省直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办发电〔2016〕39号)要求,学院结合实际,拟定了《2016年度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经江西省绩效办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   
                              2016年8月24日    




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省直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办发〔2016〕39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管理内容(300分)
  (一)绩效指标(100分)
  绩效指标是江西省委、江西省政府对学院进行具体考核的指标,包括重点工作和履职履责。
  重点工作指学院承担中央和江西省委、江西省政府有关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任务。履职履责指学院“三定”方案中体现学院主要职能的工作任务。
  绩效指标共细化为5项一级指标,14项二级指标,43项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得分=100-江西省省直机关绩效管理系统中年度指标自评扣分。
  (二)过程管理与日常考核(100分)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依据《省直机关政府绩效管理日常考核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学院完成绩效指标进度、质量和效益情况进行日常察访核验和绩效评估。
  过程管理与日常考核得分=100分-察访核验和绩效评估扣分。
  (三)绩效评价(100分)
  1.部门评价(50分)
  部门评价是指有关部门对学院的相关专项工作进行考核,包括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15分)、省直机关党的建设(10分)、社会治安综合管理(10分)、公共机构节能情况(10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5分)。具体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分别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直机关工委、江西省综治办、江西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西省财政厅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学院有部分项目不参加江西省的考核,则根据实际参加的部门评价项目进行折算总分。即,部门评价最后得分=50分×(已参加的部门评价实际得分÷已参加的部门评价满分)。
  2.公众评价(30分)
  公众评价由日常评价和年终评价组成。日常评价采取手机客户端(APP)评价方式,学院各部门须在本部门粘贴绩效管理手机客户段(APP)评价宣传页,由服务对象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评价和留言。年终评价由主要服务对象、省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对学院年度工作绩效情况进行评价,年终评价由江西省统计局会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公众评价分为满意、较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等五档。日常评价和年终评价分别占30%和70%的分值。
  3.省领导评价(20分)
  由省领导对学院年度工作绩效情况进行定性评价,省领导评价分为满意、较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等五档。
  绩效评价得分=部门评价得分+公众评价得分+省领导评价得分。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院常务副院长梅黎明任组长,副院长匡胜、柯华、汪建新任副组长,学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学院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学院绩效办”),设在人力资源部,汪建新兼任办公室主任,许光洪任办公室副主任,王乐平、郭勇平、王义传、周玲平为绩效办成员,具体做好绩效办日常工作,学院各部门行政秘书为绩效管理工作联系人。
  (二)职责分工
  学院各部门按照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和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认真完成承担的绩效管理工作任务。
  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重点工作、履职履责各项指标体系的设计、梳理和汇总;起草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绩效管理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完成各级指标材料汇总和向江西省省直绩效管理系统上传资料和材料报送工作;
  办公厅负责拟定学院2016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对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进度、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年终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做好绩效管理的宣传工作,依据要求将部分内容上传学  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布;为学院绩效办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经费保障;负责落实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公共机构节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做好外部评价的迎接考评工作。
  教务部负责中组部调训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标的设立和落实完成,并将任务完成情况和佐证材料及时报送学院绩效办。
  培训部负责对学院服务对象(学员)进行绩效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公众(微信)评价工作。
  对外交流和培训开发部负责对外交流和委托培训工作指标的设立和落实完成,并将任务完成情况和佐证材料及时报送学院绩效办。
  教学科研部负责课程、教材建设和科研工作指标的设立和落实完成,并将任务完成情况和佐证材料及时报送学院绩效办。
  机关党委负责牵头落实省直机关党的建设考核工作以及开展精准扶贫指标任务的完成和佐证材料的报送。
  (三)日常管理
  各部门对绩效管理各项指标,要按照完成时限要求,由绩效管理工作联系人在完成时限后10日内,向学院绩效办逐项报送指标完成情况概述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领导审核后,由学院绩效办工作人员录入“江西省省直机关绩效管理系统”。
  各部门需同时上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并符合以下要求:
  1.对每项指标节点的完成情况描述,不超过500字,加盖部门公章,放于佐证材料首页;
  2.证明材料要能直观并充分证明相应指标节点进展和完成情况,比如数字要达标并清楚来源或去向、活动开展情况、方案是否印发等;
  3.证明材料可以提供有关文件、图片、网页截图以及数据报表等,并附上相应文字说明;
  4.涉密内容一律不得作为证明材料通过网络上传,但应将盖有学院保密办和办公厅印章的保密情况说明作为证明材料上传,并将保密情况说明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保密情况说明应包括涉密的指标节点序号和名称,以及涉密的相关依据;
  5.通过网络上传的证明材料统一为PDF格式;
  6.每项节点主要证明材料须加盖部门印章。
  (四)监督检查
  办公厅和学院绩效办适时对各部门完成绩效管理目标的进度、质量和效益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指标完成情况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验。
  (五)年度总结
  2017年1月15日前,各部门将2016年绩效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年度绩效管理报告》报送学院绩效办,由学院绩效办汇总后将学院绩效管理工作完成情况报送江西省绩效办。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开展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绩效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将各项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本部门绩效管理指标。要将年度绩效管理指标与学院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共同考核、共同落实。要切实加强对绩效目标推进情况的调度监控,明确专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过程跟踪和证明材料的收集报送,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三)强化督导,注重实效
  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把绩效管理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及时查纠绩效管理目标中存在的问题。学院绩效办要通过召开调度会、推进会、明察暗访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绩效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要实事求是,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查处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附件: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2016年度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请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