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客房一次性消耗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
预计采购量和采购现价详见“技术规格与需求”,具体使用量以学院实际需求为准。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营业范围符合项目需求,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产品的供应商。
四、技术规格及需求
1.产品参数及数量:
序 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单位 |
年参考 用量 |
预算单价(元) |
价格权重 |
1 |
塑料扁梳 |
45齿(需纸盒包装,包装上需印logo) |
把 |
2760 |
0.5 |
2.3% |
2 |
牙刷 |
牙刷中毛(单只牙刷带舌刷,AB版,外套纸盒包装,包装上需印logo;参考品牌:三笑) |
把 |
3450 |
1.6 |
9.4% |
3 |
牙膏 |
知名品牌,不含塑料微粒,50±5g以内 (参考品牌:黑妹) |
支 |
3816 |
1.5 |
9.7% |
4 |
护理包套装 |
棉团、棉签(木质杆)、指甲挫(需纸盒包装) |
套 |
4475 |
0.4 |
3.0% |
5 |
浴帽 |
加厚,外套纸盒包装,包装上需印logo |
个 |
2800 |
0.35 |
1.7% |
6 |
香皂 |
45±5g以内(参考品牌:力士) |
块 |
4375 |
0.56 |
4.2% |
7 |
铅笔 |
红色、烫金字,带笔帽、HB、长20cm左右(参考品牌:中华) |
支 |
300 |
0.45 |
0.2% |
8 |
擦鞋布 |
手型,真丝棉材质 |
块 |
800 |
0.5 |
0.7% |
9 |
鞋拔 |
塑料制品、长16.5cm(产品上需印logo)) |
把 |
500 |
0.7 |
0.6% |
10 |
一次性消毒封条纸 |
长55cm、宽5.5cm |
条 |
5000 |
0.1 |
0.8% |
11 |
拖鞋(A) |
款式:包头,商品毛重:约90,鞋面材质:珊瑚绒,鞋底材质:EVA压麻,工艺:镶底,尺码:29*11,风格:简约,图案:纯色,颜色:纯白,功能:透气、防滑,适用性别:中性,LOGO:无。 |
双 |
2700 |
3.6 |
16.5% |
12 |
白色垃圾袋 |
30*45cm(2.5g)可降解白色垃圾袋 (10万起订) |
只 |
88950 |
0.1 |
15.1% |
13 |
黑色垃圾袋 |
60*100cm(42.3g)可降解黑色垃圾袋 (1万起订) |
只 |
11100 |
0.72 |
13.7% |
14 |
拖鞋(B) |
款式:包头,商品毛重:约90,鞋面材质:珊瑚绒,鞋底材质:EVA压麻,工艺:镶底,尺码:29*11,风格:简约,图案:纯色,颜色:纯白,功能:透气、防滑,适用性别:中性,LOGO:无。 |
双 |
1200 |
3.6 |
16.5% |
15 |
纸质手提袋 |
参数:38*31*9cm(需印有logo) |
个 |
1100 |
3 |
5.6% |
报价需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运输、验收合格之前及保质期内,服务及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以上货物包装上需印制我单位名称、标志等;价格清单的年参考用量仅供参考,实际采购项目及结算金额以我单位正式的订货需求清单和验收入库量为准。本项目实施地点为江西省井冈山市茨坪镇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内仓库。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需于2023年3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投标文件(详见七、响应文件组成及递交)提交到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采购办(可邮寄),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六、报价要求
1.响应供应商需以“附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单的格式及要求进行报价。
2.响应文件报价均为非选择性一次性报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运输、搬运以及其它相关服务在内的所有一切税费等。
3.一项响应文件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响应报价。
4.综合报价是成交的重要条件但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5.供应商必须提供合法合规的发票。
6.响应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料负责,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7.如采购人对该询价项目有澄清说明,响应供应商应以澄清后的要求进行报价。
七、响应文件组成及递交
1.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详见附件)
(1)响应函;
(2)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单;
(3)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响应供应商授权代理人授权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经办的无需提供);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新版营业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提供税务登机证副本复印件);
(6)产品合法销售及质量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且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3.若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满足3家及以上即可按流程进行,若不足3家,采购人将另行处理。
4.响应文件应对询价公告有关交货方式、交货时间、响应有效期、技术参数和功能、质量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5.响应文件须分别装订成册,另成交单位需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
6.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3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逾期递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井冈山市茨坪红军北路6号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
8.无效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文件不参加询价采购:
(1)响应文件响应函和报价单未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询价公告要求的;
(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
(4)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公告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5)响应供应商不接受对其报价文件算术错误更正的;
(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8)询价公告规定的其他认定否决的情况。
八、评审小组
1.评审小组由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采购办按照相关规定组织。
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2.1.与响应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公正评审的;
2.2.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响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4.评审:评审小组按照“九、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九、评审办法
1.确定供应商
1.1本项目采用综合报价最低价法,即分项报价分别乘以各项价格权重后求和,即为最终综合报价。综合报价相同的,以拖鞋A、拖鞋B报价低的排名靠前。综合报价最低的三家入围。
1.2.本项目入围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样品,最终由采购方根据产品质量和价格综合考量,确定每项的最终的供应商。
2.响应文件的澄清
2.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需要,在监管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响应供应商须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交货时间、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但算术性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2.2.书面答复须经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截止时间后,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审、定标的依据。
2.3.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响应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响应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规定时间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响应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三次)或者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响应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3.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时,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终止询价,如认定具有竞争性,则继续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十、报价文件算术错误更正
1.评审小组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报价评估时,除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1.1.响应文件中报价汇总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时的,以分项报价重新计算为准;
1.2.响应文件报价汇总表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3.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须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1.4.未按照询价公告已明确的数量报价的,须按照询价公告的数量进行修正,修改合价;
1.5.当各项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须以各项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改总价;
1.6.当报价中有缺漏项,须按照其他合格供应商中相应项目的最高价,修改总价;
1.7.当报价中有招标范围内的重复计项等计算错误,须减去相应重复多计的数额,修改总价。
1.8.评审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修正响应报价,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作为评审价。
1.9.按上述方法对响应报价的修正,须取得响应供应商的书面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数额。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数额,则其响应文件将作否决响应处理。
1.10.采购人对评审小组在评审时未校正出的响应报价算术性差错,一旦成交,将按照上述原则对该算术性差错进行修正并按修正前后较低的价格认定合同价。
十一、合同的履约
采购方确定供应商后,与供应商签订1年供货合同,供货期满,如双方无异议续签1年。单价在合同期内,以投标时所承诺的单价为准,供应商不得提高供应价格。
为确保合同正常履约,最终确定的供应商需向采购方提交3000元履约保证金,合同中止无异议后全额退回。
十二、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采购项目应予终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响应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估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三、疑问澄清
对本次询价公告的疑问,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天前,可按本询价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联系。
十四、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采购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和其他响应供应商,不负责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价公告在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网站公告栏(http://www.celaj.gov.cn/)上发布。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
地址:江西省井冈山市茨坪红军北路6号
联系人:谭女士
电话/传真:0796-6568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