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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办班单位须知

  一、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充分挖掘和利用井冈山及周边地区特有的教学资源,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坚持以现场体验教学为主,综合运用专题教学、案例教学、人物访谈、社会实践、情景模拟、研讨交流等各种教学形式,不断提高委托培训的时代性针对性有效性。
  二、根据学院规定,委托班次培训对象一般为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军队团职以上人员。为便于教学组织和培训管理,委托班次成班人数以50人左右为宜,一般不低于40人、不超过55人。委托班次培训时间一般为7天至9天。
  三、学院对外交流与培训开发部是学院负责委托培训的职能部门,培训开发处承担具体工作。联系委托办班的主要流程为: 委托办班单位向学院对外交流与培训开发部发送办班需求函→对外交流与培训开发部提前一个月确定准确办班时间,并明确负责衔接工作的项目管理员→项目管理员与委托办班单位商定人员、住宿、行程、课程、经费等事宜→委托办班单位确认课程、方案和经费→开班前一周,委托办班单位提供准确的学员信息(含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来院时间、来院方式)→学员到院后,严格按照培训纪律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前,委托办班单位提前三天汇总告知学员送站航班、车次、地点及其它要求→返程前一天,委托办班单位核对完办班费用等事项→培训班结束后两星期内,委托办班单位把培训班总结、图片等材料反馈给项目管理员。
  四、委托办班单位可以按学院提供的七天培训方案、九天培训方案安排课程,也可以在学院课程目录中选择课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专题课为必修课程,党章和党规党纪为重点选修课程。委托办班单位原则上不能自行安排课程和教师。如确需安排的,须在开班前一周将授课教师基本情况和讲课提纲提交学院审查同意,并由委托办班单位承担相应费用。学院不安排教学流程以外的其它活动。
  五、培训人数、时间和培训内容经双方商定后,不能随意改变。如确需变更,须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并说明原因。
  六、学员来到学院后,教学组织和学员管理以学院组织员为主,带队领导及工作人员配合,如对学院的教学和管理工作有意见或建议,请指定专人与学院组织员联系,办班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培训班须成立班委,班委一般设班长、学习委员、纪律委员等,配合组织员对班级进行管理。
  七、培训期间由学院统一安排学员食宿,学员不得在院外用餐。在学院食堂用餐时不上酒水、饮料和香烟。学员一律不得带家属、秘书等非参训人员来院。
  八、委托办班单位应严格要求学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严肃培训纪律,加强意识形态引导,及时、妥善处置培训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
  九、学院向每名学员赠送一份在院培训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最高理赔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
  十、请每位学员带好1张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带好运动鞋和口罩。
  十一、培训结束前,请委托办班单位带队同志向项目管理员提供3张有关培训班活动的照片
  十二、培训结束时,委托办班单位须指定专人与学院结算培训费用。委托办班单位须在培训结束后两周内结清所有培训费用。
  十三、培训班结束后,委托办班单位应及时对培训班情况进行总结,并将相关资料反馈给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