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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的民生思想探析

                         何 旗

  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将破解民生问题作为当时的工作基点和努力方向,探讨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红色农村革命根据地如何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保障群众的政治和文化权益等民生大事。这在当时起到了改善群众生活、保障群众根本利益、调动群众革命积极性的良好效果。从思想的形成看,尽管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的民生思想源于七十多年前,但它所论及的民生问题不仅是过去,而且是现在,甚至是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必须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的问题。因此,深入研究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的民生思想,对于做好当前的民生工作,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启示。

  一、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民生思想的主要内容

  1、领导土地分配,开展查田运动。土地是我国农民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基础,领导土地分配是发展生产和改善民生的基本前提。因此,土地政策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利益要求是否得到满足,进而关系到革命事业的成败。为了制定正确的土地革命政策,毛泽东深入调查了农村的阶级关系和土地情况,主持制定了《兴国土地法》、《土地问题决议案》,确立了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的原则。1931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加强春耕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过去分好了的田,即算分定,得田的人,即由他管所分得的田,这田由他私有,别人不得侵犯。以后一家的田,一家定业,生的不补,死的不退,租借买卖,由他自主。田中出产,除交土地税于政府外,均归农民所有。吃不完的,任凭自由买卖,得了钱来供给零用,用不完的由他储蓄起来,或改田地,或经营商业,政府不得借词罚款,民众团体也不得勒捐”。[1]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毛泽东以极大的精力领导查田运动。他认为,“只有深入查田运动,才能彻底地消灭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发展农民的生产的积极性”。[2]1933年春,毛泽东派王观澜带工作队首先在瑞金叶坪乡开展查田运动的试点。在试点中,对划分剥削阶级的阶级成分时掌握剥削的方式、剥削的时间和剥削的数量,区分地主同富农的界限,特别是富农同中农的界限等方面取得了重要经验,并把这些经验推广到云石山、壬田、武阳三个区,后又推广到全县。之后不久,毛泽东在瑞金等八县区以上苏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查田运动大会上,对查田运动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方法作了详尽阐述。同时,为有效开展查田运动,正确解决土地问题,苏区中央政府颁布了《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两个历史性的文件,作为划分阶级和纠正查田运动中错误的标准和依据。通过查田运动,打破了封建的土地关系,广大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无不欢欣鼓舞,由衷地感激党的领导,革命积极性进一步高涨,生产积极性也大为提高。

  2、组织经济建设,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毛泽东认为,共产党人既是群众生活的领导者,又是组织者。由于敌人对苏区实行严密的经济封锁,造成苏区的盐、布等生活必需品十分紧缺,苏区军民生活困难,毛泽东把发展经济、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首要任务,并提出了一系列正确的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第一,政治上充分动员和依靠群众。毛泽东指出:经济建设“是一个伟大的人物,一个伟大的阶级斗争”[3],必须充分发动群众。苏区政府经常通过贫农团、妇女代表会、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广泛发动群众,召开以村、屋场为单位的群众大会,反复说清发展生产与争取革命战争胜利、改善群众生活的关系,提高群众的劳动热情,开展群众性的生产运动。第二,制定合理的方针政策,把经济建设的中心确立为发展农业、工业、对外贸易和合作社。 在农业生产方面,号召群众开垦荒田,兴修水利,创办劳动互助社、犁牛合作社等各种类型的互助合作组织,以解决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在工业生产方面,重点发展手工业;在对外贸易方面,重点发展粮食、钨砂、樟脑等产品的出口和食盐、布匹、西药等进口贸易;在发展合作社中,大力发展粮食合作社、消费合作社,鼓励私营中小工商业的发展。另外还发展财政金融事业,建立苏维埃国家银行,调节货币流通,创办工农银行,以活跃经济。第三,号召干部参加劳动,发扬优良作风。毛泽东本人就是这方面的模范。在党的培养和毛泽东以身作则的带动下,中央苏区锻炼出一大批联系群众,坚持参加生产的好干部。“广大干部不断坚持参加劳动,而且处处关心群众,按政策办事,从群众的土地、劳力安排到柴米油盐问题,都经常讨论,认真解决。”[4]在关心群众生活方面,毛泽东曾赞扬兴国干部“创造了第一等的工作”,称赞他们“是群众生活的良好的组织者和领导者。”[5]在表扬先进的同时,毛泽东还十分注意反对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等恶习。正是在毛泽东的循循诱导下,广大根据地干部都养成了良好的工作作风,成为名副其实的群众的带头人。由于政策得当,加上苏区干部作风优良,苏区的经济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广大军民的生活随之得到了改善和提高。

  3、发展教育事业,丰富文化生活。毛泽东认为,改善民生不仅要求物质生活的殷实,更要求精神世界的丰富。在开辟中央苏区之初,毛泽东就十分重视人民的教育和文化生活。第一,兴办义务教育,实现幼者有其学。他指出,不论性别、地位、身份,人人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并且强调苏维埃的一切文化教育机关要操在工农劳苦群众手里,工农及其子女享有受教育的优先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也规定:苏维埃政权以保证工农劳苦民众有受教育的权利为目的,在所能进行的范围内,实行完全免费的普及教育。到1934年 1 月二次苏大召开之时,苏区各乡村都已办起了列宁小学或劳动小学,对苏区所有的儿童都实行免费的义务教育,使中央苏区成为当时国内教育的先进地区。第二,开展广泛的成人教育,努力扫除文盲。在发展义务教育的同时,成人教育也蓬勃发展,扫盲识字运动规模浩大,青壮年中的文盲人数大大减少。“比如兴国县,平均每乡办有 15 所夜校,全县共办夜校1900 多所,35 岁以下的不识字男女差不多都上了夜校。特别是劳动妇女上夜校的积极性更是空前高涨,兴国全县夜校学员中,妇女占了69%;识字组组员中,妇女也占60%。”[6]第三,倡导多形式办学。在毛泽东的关心和支持下,中央苏区在经济异常困难条件下组织兴办了多所各类学校,使中央苏区成为当时国内教育的先进地区。为了适应各阶层群众的生产和生活,苏区工农剧社、蓝衫团、俱乐部等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宣传活动,成为迅速地扫除封建陋习、传播先进思想和文化的重要途径。可以说,在短时间内,苏区的文教事业取得了骄人的成绩。美国记者斯洛曾经赞扬苏区教育“有了很大的进展。在一些县里,红军在三、四年中扫除文盲所取得的成绩,比中国农村任何其他地方几个世纪中所取得的成绩还要大”。[7]随着文教事业的发展,苏区人民从愚昧落后中得到初步解放,群众文化素质迅速提高,他们的精神风貌和价值追求发生了很大变化,到处都反应出他们激昂振奋的革命热情和对美好生活充满强烈向往的信心。正如毛泽东在二次苏大的报告中对此作的生动概括时所说:“谁要是跑到我们苏区来看一看,那就立刻看见是一个自由光明的新天地。”[8]

  4、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保障人民健康。毛泽东认为,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是苏区军民健康的保障,也是党和苏区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党和苏区政府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保障人民健康。第一,创办医院。在毛泽东的大力支持下,苏区中央政府先后创办了一大批医院,著名医院有中央红色医院、红军第一后方医院、江西第一红色医院、福建军区医院,以及总卫生部下属的疗养院、残废院、疗养所等。不仅办起了各军团野战军医院、苏维埃国家医院,各县、区较大的圩镇也办起了诊疗所。第二,设立卫生管理机构。在中央由内务人民委员部分管卫生工作,下设卫生管理局,负责管理地方医院,预防瘟疫和流行病,注重公共卫生、检查公共食堂、公民住宅及车船之清洁,考察并监督医师和药剂师,检查药品及药材的经营等。在省、县、区三级也设立卫生管理部门组织医疗卫生事业。苏区中央政府还要求乡苏政府组织临时治疗站,对患病群众实行免费医疗。第三,开展防疫卫生运动的宣传教育。1933年2月13日,《红色中华》专门发表“加紧防疫卫生运动”的社论,提出“必须认真加紧注意卫生,防止疾病的传染,保护苏区内每一个工农劳苦群众的健康”,并推动工会、贫农团、妇女代表会和儿童团等机关及团体创办《健康报》、《红色卫生》等刊物,宣传医疗卫生知识。这些措施,保障了苏区军民的健康,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卫生文化素质。

  5、实施社会救济,保障最低生活。毛泽东认为,共产党人只有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问题,才能密切党群关系,赢得群众的热诚拥护和广泛支持。为保证苏区军民的基本生活,毛泽东和苏区政府依据实际,做了大量细致有效的社会救济工作。中央苏区成立劳动人民委员会,下设劳动保护局、失业工人介绍局和社会保障局。各地方苏维埃设立相应劳动机构,管理因战争因灾荒而产生难民的救济工作、失业劳动的调剂和介绍等。在党和毛泽东的领导下,各地还成立了互济会,组织募捐救济难民和失业工人生病无药的,救济红军家属,帮助因饥荒饿饭的,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等。这些举措有效地保证了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需求,推动了团结互助的干群关系的形成,从而使苏维埃政权赢得广大军民的衷心拥护和全力支持。

  6、倡导妇女解放,保障其合法权益。毛泽东认为,倡导妇女解放,保障其合法权益是改善广大妇女生存发展境况的有力保证。即便在艰苦的战争环境下,毛泽东仍十分重视妇女的解放问题,把保障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当作苏区建设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苏区中央政府成立之初,毛泽东就主持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以保证彻底的实行妇女解放为目的,承认婚姻自由,实行各种保护妇女的办法,使妇女能够从事实上逐渐得到脱离家务束缚的物质基础,而参加全社会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生活。”[9]从而在法律上确定了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平等地位和权利。《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规定结婚与离婚完全自由,废除包办和买卖婚姻,禁止蓄带童养媳和奴婢,实行一夫一妻制等,逐步建立起新的平等合理的婚姻制度,彻底废除旧的不合理的封建愚昧落后的婚姻制度。《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选举法》规定妇女与男子享有同等的选举权。此外,苏区政府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妇女解放运动,提高妇女自身的思想解放意识,推动全社会妇女的解放。这些法律法规和宣传措施的实施,提高了苏区妇女的社会地位,给予了她们在政治经济文化上与男子完全平等的权利,使广大妇女逐步树立起新的婚恋观和追求自由、平等的独立意识。

  7、实施民主政治,重视法制建设。毛泽东强调,实施广泛而真实的人民民主,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才能充分保障人民享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益,而这正是保障民生的应有之义。为此,毛泽东非常重视中央苏区的民主法制建设。第一,推行民主选举。苏维埃最广泛的民主首先表现于自己的选举。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政治权益,也是人民参政议政的基础和保障。为保证工农群众的这一基本政治权利,除《选举细则》、《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外,毛泽东还特别强调,必须实行苏维埃选举的群众化,使更多的工农群众积极参与苏维埃的选举。为完善民主选举,毛泽东在二次苏大上总结了各地苏维埃的选举经验,提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如选民登记、划分选举单位、公布候选人名单、注意妇女的当选、报告苏维埃工作等。所有这些使苏维埃的选举得以完善,工农群众能真正履行自已最神圣的民主权利,保证了苏维埃政权巩固的基础。由于党和毛泽东的正确领导,措施得力,工作深入,以往不积极参加选举的群众,现在许多都积极起来了。在选举中,许多地方达到80%以上的选民,有的甚至达到 90%以上。第二,推动基层苏维埃政权的民主化。市乡代表会议是苏维埃组成的基础,是苏维埃密切接近群众的机关。为此,毛泽东从建立市乡代表会议制入手,吸收广大群众直接参与基层政权民主管理。市乡代表会议是市乡最高政权机关,由市乡选民依法选举的代表组成,经过代表会议的讨论,实行苏维埃的一切法令政策,完成苏维埃的各种任务。毛泽东曾对此高度评价道:“这一制度的明确的统一的建立,将使苏维埃与民众的关系更加密切,将使一切苏维埃工作的执行得着雄厚的力量。”[10]第三,重视来自人民的批评与监督。加强对苏维埃工作人员的批评与监督,建立清正廉洁的政府,是苏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人民权益的必然要求。为此,苏区政府成立工农检查部,负责检查苏区政府各项法令的执行情况,督促各级机关积极开展工作,肃清一切贪污腐化等脱离群众的现象。工农检查部还下设工农群众控告局,专门负责接受工农群众对苏维埃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控告。第四,重视法制建设。从1930年到1934年10月,苏区中央政府先后颁布120多部法律法规,这其中包括苏维埃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大纲》——中国人民宪政运动史上第一部由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民主制度的法律文件。另外还有行政法规、刑法、民法、土地法、教育法等一整套具有鲜明阶级性和时代性特征的法律体系。可以说现代社会法制建设所要求的基本法规,在当时均有涉及。这些法律法规门类齐全,涵盖人民群众生活中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为有效解决民生问题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民生思想的现实指导价值

  从历史角度看,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对民生问题的思考、有关论述以及践行,不仅推动了苏区民生事业的发展,也为做好当前的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1、必须始终关心群众生活,真心实意为人民谋利益。在中央苏区,毛泽东始终关心群众生活,真心实意为人民谋利益,从而赢得了苏区群众的极大信任与拥护,保持了中央苏区内党群、军民血肉相连、鱼水相依的关系。毛泽东强调:“我们对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的生活问题,一点也不能疏忽,一点也不能看轻”。今天,党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依然要坚持并发扬毛泽东的这种价值取向。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解决好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必须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发扬优良的工作作风。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立足于革命根据地的实际,通过积极主动地调整土地政策,制定正确的经济建设政策、文化教育方针、民主法律制度,并带动苏区党和政府的各级干部发扬艰苦朴素、以身作则、任劳任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等恶习,从而使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红色农村革命根据地变成自由光明的新天地。当前,我国正迈步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征途上。在这条道路上,党面对的建设任务更为繁重,肩负的历史使命更为艰巨。这就需要我们开动脑筋,顺势而为,立足于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制定反映人民真实意愿的方针政策。“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因此,有计划地培养大批的新干部,就是我们的战斗任务。”[11]可以说,党员干部是做好民生工作的关键所在。所以,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借鉴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解决民生问题的成功经验,继承并发扬中央苏区时期党员干部的优良作风,对于我们党实现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书写人民幸福美好生活的新篇章具有重要意义。

  3、必须保障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在解决民生问题中,不遗漏一个人,不失落一个人,平等地对待和尊重所有的人,特别是妇女、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和生活困难群众,不仅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还关注他们的政治和文化权益,保护他们的民主权利,不仅这些困难群体的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而且他们的革命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也被充分调动起来,这为中央苏区的建设和发展营造了一个和谐、稳定的有利环境。在当前的民生问题中,我们借鉴并融入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解决民生问题的理念,把保障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着眼点。

  4、必须完善民主制度,加强法制建设。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民生思想的一个重要特色就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虽然这一时期的民主法制建设在某些方面还不够完善,不够成熟,但其确认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法制的原则和精神,既是党的政策的体现,也是群众实践经验的总结,对当时、后来甚至今天我国改善民生问题都具有指导意义。新时期,我们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仅要求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还要关注群众的政治利益和权益保障。因此,我们要认真汲取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解决民生问题的经验,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尤其是要完善民生领域的立法、司法制度,使民主法制真正起到维护人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的作用,为建设一个长治久安的和谐社会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


  注释:

  [1][10]《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56、328页。

  [2][3][5]《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5、122、140页。

  [4]孔永松、林天工、戴金生著:《中央革命根据地史要》,江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68页。

  [6]余伯流、凌步机著:《毛泽东与瑞金》,江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17页。

  [7](美)斯洛著:《西行漫记》,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159页。

  [8]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28 页。

  [9]中共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7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775页。

  [11]《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26页。

  (作者: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